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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专项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表于:2020-04-14 关注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专项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我局拟对我市企业申报的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进行专项审计自行组织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前来竞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信技术〔2016〕487号)规定,对我市企业申报的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材料进行专项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二)审计重点:申报企业符合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情况、评价数据以及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情况和成绩等。

       (三)受委托单位在对申报企业现场核实时,应聘请一名熟悉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专家一同进行现场核实。

       (四)根据以往企业申报情况,每年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约30家左右,今年进行专项审计的企业数量,依据企业申报情况而定。每家专项审计费用应低于5000元人民币(含聘请有关专家人员费用)。

       (五)受托单位应在接收到市工信局统一转交的企业申报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专项审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会计事务所或在我市登记的外地会计师事务所驻厦门办事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独立执业资格,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需注册登记5年(含)以上。

       (二)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20人以上,2019年12月参保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购或租用),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四)在参与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在“信用厦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行为,无涉黑涉恶情况。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被我市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里取消专项审计资格或明确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不予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三、投标文件送达开始时间和截止日期、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及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3室。

       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送达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2020年厦门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专项审计承担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二)事务所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事务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事务所2019年12个月单位社保缴纳或个税记录证明(注册会计师要打印明细)。

  (六)事务所近三年(2017-2019年)政府购买审计服务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该项业绩不予采信。

  (七)提供事务所营业场所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八)报价。

  (九)本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十)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模板。

  (十一)承诺书(见附件3)。

  (十二)投标文件的格式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两份,用A4幅面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若有改动,修改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未按本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页码,并编列投标文件目录、资料清单,由于装订不规范或编排顺序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漏读,该投标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承担不利的评标结果。

  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方式和中标单位的产生

  本次项目招标将确定1个中标单位。由市工信局组织项目评标小组,依据项目招标公告,对投标单位的进行评审,汇总评分并排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一)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定标原则

  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个。

  2.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业绩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在评标结束后,经公示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评标时间:2020年4月2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少波  电话:0592-2896770


  附件:

  1. 2020年厦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专项审计工作承担机构申请表

  2. 公开招标专家评分表

  3. 承诺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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