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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30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发表于:2019-10-23 关注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0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南京、宁波等9省市联合主办的第30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华交会)定于2020年3月1日-4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行,每年一届的华交会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客商最多、辐射面最广、成交额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经贸盛会。现就第30届华交会参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

华交会展览总面积12.65万平方米,共10个展馆6000个标准展位,设家庭用品、服装服饰、纺织面料、装饰礼品四大专业展区。

 

二、组织形式

福建省交易团的组团工作由省商务厅统一负责,省团办公室设在商务厅外贸处。

省团华交会的参展筹备、对外宣传、展会安保、展位检查工作、现场调研、现场相关事务以及参展费收支管理等事项由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以下简称“贸促中心”)协助省团组织与协调。

 

三、申报要求

(一)请拟申请第30届华交会的企业(含第29届华交会已有展位的原参展企业)于11月30日前登陆华交会官网(http://www.ecf.org.cn/)申报展位。

(二)华交会实行企业自愿参展原则。展位申请一经确认安排,即不能随意退展。华交会参展费用由贸促中心代收代缴,不向参展企业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实际参展费用将依据大会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三)为维护华交会展位管理秩序,凡申请华交会展位的企业,请在提交申请展位的同时,缴纳“展位申请保证金”。

1.每申请一个展位交纳2000元保证金,省交易团凭缴纳保证金凭证进行展位分配确认。

2.参展企业分配到展位后,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折算为展位费,多退少补。

3.已分配到展位后,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展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最终未分配到展位,展位分配结束后交易团将全额退还保证金。

5.保证金请于12月13日前汇至以下指定账号,并将付款水单注明“华交会参展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51143514@qq.com

账号名称: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账   号:116020100100057543010002

开 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四、其他事项

华交会是我省组织省内企业参加的国内外重要展会之一,也是我省开拓市场、促进外贸发展的重要平台,希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华交会的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迟捷、陈天润、苏丽贞

电话:0591-87304102、87801697、8730410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3号楼

2层贸易促进一部

邮政编码:350003

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联系人:骆海宏

电话:0591-87270250

传真:0591-87842460

 

  福建省商务厅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