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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

发表于:2017-06-13 关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试行)

  闽经信技术〔2017〕165号

  2017年6月13日

  为规范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经信技术〔2017〕164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认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必须提供《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1)、认定评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及11个附表)。

  已认定的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省经信委原则上两年组织一次随机抽查考核。考核材料包括:《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考核评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及11个附表)。

  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材料和抽查考核材料进行评价。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