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项目

申报已结束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量: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3-12-27/2024-01-12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价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我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我区的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光电、

  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国家、省、市鼓励类产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企

  业项目。




申报材料

  1.目录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评分材料

  (1)工业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搬迁或扩产项目的各项数据为搬迁或扩产前后的新增数据。

  (2)固定资产支出清单及佐证材料,即与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支出的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单等复印件资料,需列支出明细清单,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

  备注:建设类项目固定资产包括:地价款、厂房建设费、装

  修款、设备费用;租赁类项目投资总额包括厂房二次装修、设备款等。

  (3)建设类的提交土地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类的提交土地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4)申报单位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备注:搬迁或扩产项目需提供搬迁或扩产前一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例如项目于2020年5月完成搬迁(扩产),则需要提交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的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5)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即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知识产权多于一项的,需列清单;

  (6)主导产品获国家级获省级名牌名标的佐证材料;

  (7)研发中心等相关佐证材料;

  (8)其他加分项佐证材料。

  (9)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请各总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上午9点前将纸质申报评价材料报送给区科促局工信办。


申报流程

  (一)项目方提交纸质评价材料(一式三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及汇总表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二)各大总公司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


联系方式

  火炬开发区科促局联系人:吴观平、梁正如,联系电话:89893809、8828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