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量:237 收藏
对“三高”企业在厦门市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需获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证书),自认定年度起两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
商事登记和税务关系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新区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三高”企业。
受理时间:6月—11月;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按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其中,《2019年度火炬高新区“三高”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汇总表》(电子档)须于纸质材料提交前五个工作日通过邮件报送。
联系电话:5380086、5380063;
电子邮箱:hjcxcyc@163.com;
地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