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案例奖励)
发布时间:2020-03-17 浏览量:175 收藏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并无涉黑涉恶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
1. 申报条件:
对2019年获得中央网信办、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文旅部等中央和国家部委(不含所属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组织和机构)组织评选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优秀(或示范)案例的软件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2019年获得福建省省直部门(不含所属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组织和机构)组织评选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优秀(或示范)案例的软件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 厦门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填报情况(厦门软件产业统计直报系统-企业主要指标2019年报表截图)。
(二)申报项目材料:
入选上述案例的证明材料(含部、省级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申报通知,获评案例的公示文件等)。
(一)资金支持年度为2019年,即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3月31日。其中,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3月27日。
(二)网上申报
1. 申报企业请先在“统计数据直报系统”里填报统计数据。该系统有两个入口:
一是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gxj.xm.gov.cn/)→网上办事→业务系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统计数据直报;
二是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www.xmsia.cn)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软件产业统计→统计数据直报系统。
如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注册后与软协确认通过。
2. 填报完统计数据后,申报单位登陆“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http://www.ixm.gov.cn)”注册法人账号——“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 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上载到系统。电子文件文件名要包含企业名称和文件内容简称,如“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可简称为“易联众审计报告”。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市政府大院东楼622室
咨询电话:2896587、289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