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量:931 收藏
全国各地方、各部门,各类社会团体、企业、民营机构等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不评选副司(局)级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 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 截止到2019年11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2020年2月17日前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联系单位: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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