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评选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量:891 收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全国各地方、各部门,各类社会团体、企业、民营机构等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不评选副司(局)级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020年2月17日前
联系单位: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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