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福建省】省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创新企业
发布时间:2020-01-06 浏览量:133 收藏
省发改委、数字办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些企业的分类指导、跟踪服务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培育形成未来领军型创新企业。
领域主要内容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电子信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雷达及配套设施制造、电子元件与器件制造、电子材料生产、电路板生产与传感器研制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技术、卫星应用、平台经济、区块链等
制造业融合业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工业云、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
农业融合业态数字农业、智能农业
服务业融合业态科技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数字创意、数字文旅、数字教育;
移动支付、共享经济等
基本条件: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属于数字经济相关领域。
1、“独角兽”创新企业和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
已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具有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企业。其中:“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0亿美元及以上;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市场估值达1亿美元—10亿美元之间。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直接报送。
2.单位推荐申报: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各地市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创投机构、金融机构、媒体媒介等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单位填写《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推荐表》(附件2)报送。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1份,装订要求见附件1)报送省数字办(数据资源管理处)(福州市湖东路78号204室),征集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zbsjc@fujian.gov.cn。逾期不受理。
(一)申报方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征集表》(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直接报送。
2.单位推荐申报: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各地市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创投机构、金融机构、媒体媒介等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单位填写《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企业推荐表》(附件2)报送。
(二)组织评选。
省数字办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创新企业评选工作。
(三)评选结果公布
在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举行发布会,公布2020年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创新企业 、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和“瞪羚企业”名单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陈体珠 联系电话:0591-86303811
王建军 联系电话:0591-8706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