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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福建省“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量:26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12/2020-01-31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扶持领域

  2018年以来为参加“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和团队,积极提供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创业创新资源对接服务,以及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孵化、创业辅导培训、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的省内服务机构。

具体申报条件

  (一)在福建省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在福建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二)积极服务“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帮助参赛企业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创业创新资源,开展相关对接活动5次以上,其中单次活动参与人员不少于50人且参赛企业代表占比不低于30%。

  2.为参赛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孵化、创业辅导培训、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服务参赛企业30家次以上。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福建省“创响福建”暨“创客中国”大赛服务单位奖补资金申报书,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

  (一)奖补资金申报书(见附件)。

  (二)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和管理运营情况,为参赛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对接服务和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案例,下一步发展计划等。

  (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开展相关资源对接活动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新闻报道、活动资料、签到表、票据凭证、总结等)。

  (五)服务对象汇总表(要求提供联系方式,便于查证)。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和光盘以及各县(市)区工信局的推荐报告请于2020年1月4日前上报市工信局企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并将材料提交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审核后行文上报我厅。我厅按照相关程序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根据我厅报送的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会同我厅公布并下达获得奖补资金的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企业处 余孔明、郑凌峰,电话:83258367;

  电子邮箱:24431493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