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福建省大气科学及工程省重点实验室

申报已结束福建省大气科学及工程省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9-11-25 浏览量:28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25/2019-12-12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扶持领域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建设原则,结合我省实际,聚集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才等资源创新要素,重点支持大气科学及工程以下领域方向:

  1.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基础理论及预警技术研究;

  2.工程结构风洞实验及抗台风特性研究。


具体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除符合上述申报领域方向外,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本批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对象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符合优化建设布局要求,具有建设唯一性,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三)具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科研队伍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固定科研人员总数应在20人以上。

  (四)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在省内能引领同类学科或行业发展,具有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以上;主持制定行业(地方)标准;拥有获奖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

  (五)具有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集中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拥有仪器设备总价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

  (六)依托一级法人单位,且已正常运行二年以上;依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申报前三年连续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推荐函一式1份;

  2.《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一式8份;

  3.反映实验室科研能力、研究成果、人才队伍、硬件条件、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情况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2日,逾期系统关闭。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platform)─申报受理─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选择申报的指南代码-填写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指南代码:2019ZDSYS0102)─填报申请书─上传佐证材料附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

  2.申请书经形式审查受理完成后,申报用户用A4纸正反面在线打印、胶装申请书,加盖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公章,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3.申请书中填写内容应有相应的佐证材料,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时盛英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0591-87881307

  曾红月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91-87881590

  陈  杭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591-8351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