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
发布时间:2019-08-29 浏览量:127 收藏
(一)科研项目资助
(1)在国外留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不含出国进修访问);
(2)2016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我市企业(不含创业)、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3)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
(4)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5)申报的项目未获得我市科技项目资助或其它留学人员专项资助。
(一)科研项目资助
(1)《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3)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的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人事(人才)关系介绍信复印件;(通过留学人员办理人事关系或工作备案的不需提供)
(5)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12日
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联系人:薛威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电子邮箱:xiamenlqh@163.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1楼1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