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量:162 收藏
按其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和法律顾问四项前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万元。
资金支持年度为2018年,即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
投资奖励
我市企业兼并重组厦门行政辖区外的企业,2018年完成收购的。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 企业行业证明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2)申报“工业软件产品奖励”的工业软件企业提供《厦门市工业软件企业摸底调查表》。
申报第(十)(十一)(十三)项奖励的不需要提供。
3. 厦门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填报情况(厦门软件产业统计直报系统-企业主要指标2018年1月-2019年6月报表截图)。
二、申报项目材料:
投资奖励
(1)工商行政部门关于企业双方股权变更的证明材料;
(2)企业双方关于股权变更的相关协议;
(3)评估、审计、咨询和法律顾问四项前期工作(或其中几项)的委托协议,及相关工作开展的证明材料;
(4)评估、审计、咨询和法律顾问四项前期工作(或其中几项)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31日
1. 申报企业请先在“统计数据直报系统”里填报统计数据。该系统有两个入口:
一是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gxj.xm.gov.cn/)→网上办事→业务系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统计数据直报;
二是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www.xmsia.cn)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软件产业统计→统计数据直报系统。
如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注册后与软协确认通过。
2.填报完统计数据后,申报单位登陆“i厦门(http://www.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 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上载到系统。电子文件文件名要包含企业名称和文件内容简称,如“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可简称为“易联众审计报告”。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市政府大院东楼622室
咨询电话:2896587、289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