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创业团队奖励)

申报已结束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创业团队奖励)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量:17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7-25/2019-08-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总额按照企业初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收资本进行核定,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扶持领域

  资金支持年度为2018年,即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项目另外注明时间的除外。

具体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机构组织。


  创新创业团队奖励

  (1)创新创业团队2018年度在厦新设立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独立企业法人,实收资本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

  (2)创新创业团队掌握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以此作为新设立企业的主营业务支撑。

  (3)在新设立企业缴纳社保的团队成员所占股权之和不低于30%。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 企业行业证明材料:

  (1)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2)申报“工业软件产品奖励”的工业软件企业提供《厦门市工业软件企业摸底调查表》。

  申报第(十)(十一)(十三)项奖励的不需要提供。

  3. 厦门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填报情况(厦门软件产业统计直报系统-企业主要指标2018年1月-2019年6月报表截图)。


  二、申报项目材料:
  创新创业团队奖励

  (1)企业新设立证明材料,在新设立企业缴纳社保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明细表及相应证明材料(附件2);

  (2)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证明材料;

  (3)在企业缴纳社保的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所占股权之和不低于30%的证明材料;

  (4)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实缴资本的验资报告。


申报时间

       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31日

申报流程

  1. 申报企业请先在“统计数据直报系统”里填报统计数据。该系统有两个入口:

  一是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gxj.xm.gov.cn/)→网上办事→业务系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统计数据直报;

  二是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www.xmsia.cn)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软件产业统计→统计数据直报系统。

  如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注册后与软协确认通过。

  2.填报完统计数据后,申报单位登陆“i厦门(http://www.ixm.gov.cn)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 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上载到系统。电子文件文件名要包含企业名称和文件内容简称,如“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可简称为“易联众审计报告”。


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服务业处)

  地址:市政府大院东楼622室

  咨询电话:2896587、289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