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厦门市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专项——扶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量:136 收藏
对经认定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装备产品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6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3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本项补助与“支持智能制造首台(套)”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1)企业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属于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2)已获得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装备生产企业。
(1)《承诺书》(附件1);
(2)《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正规合同及财务票据复印件;
(5)专项审计报告(由具备相关资质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企业产品经认定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相关材料。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登陆“工信局网站(http://gxj.xm.gov.cn)”-“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智能制造专项-相应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进行参考)。
(二)报送纸质材料: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示“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三)申报受理截止时间: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行业管理处(薛钟慰,0592-2896584;刘华真,0592-2896871);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