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和评定(引进台湾创客项目奖励)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量:266 收藏
鼓励众创空间引入台湾创客项目。每新增1个常驻办公的台湾创客项目,一次性奖励运营机构3万元。单个运营机构本项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运营管理机构应为工商注册、财税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内的法人或社会组织,或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以上运营机构所运营的众创空间应获市级(含)以上认定。
众创空间引入台湾创客项目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申报表》;
(二)众创空间正式对外运营日期的证明材料;
(三)已孵、在孵创业团队名单;
(四)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资料;
(五)众创空间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六)运营机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七)历年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补助的文件、各项目金额明细、收据复印件;
(八)运营机构收款账户信息。
同时需提交以下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
引进台湾创客项目奖励:
(1)台湾创客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协议复印件(原件备验);
(2)台胞证、履历表复印件(原件备验);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材料需加盖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不用胶装。
受理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日
材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小姐 5380040 198494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