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和评定(场地装修改造补助)

申报已结束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申报和评定(场地装修改造补助)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量:2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10-11/2019-10-31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开展装修改造的众创空间,按照每平方米150元且不超过实际装修单价的标准,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利用高新区老厂房、旧仓库等存量房改造的,经高新区认定后,按照每平方米200元且不超过实际改造单价的标准,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扶持领域

  运营管理机构应为工商注册、财税关系、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内的法人或社会组织,或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以上运营机构所运营的众创空间应获市级(含)以上认定。


具体申报条件

       火炬高新区内工业制造业企业用作生产制造场所十年以上的旧厂房、旧仓库等存量房,且由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改造成众创空间。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火炬高新区众创空间扶持资金申报表》;

  (二)众创空间正式对外运营日期的证明材料;

  (三)已孵、在孵创业团队名单;

  (四)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资料;

  (五)众创空间开展服务或具备服务功能的材料;

  (六)运营机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七)历年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补助的文件、各项目金额明细、收据复印件;

  (八)运营机构收款账户信息。

  同时需提交以下申请项目对应的材料:


  场地装修改造补助申请材料

  (1)众创空间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备验);

  (2)众创空间场所装修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原件备验);

  (3)众创空间装修前及验收后的现场照片;

  (4)老旧厂房、旧仓库等存量房改造的,提供改造房产改造前后照片、改造房产产权证书复印件。

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日

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小姐     5380040    198494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