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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福建省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

发布时间:2019-09-03 浏览量:35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22/2019-09-22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对象可申请工作经费,申请补助标准:2万元/人。

  (二)请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待审核认定后统一下达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

  (三)此项补助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福建省科技特派员补助不重复。

 


扶持领域

  (一)科技特派员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

  (三)法人科技特派员

具体申报条件

  (一)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须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本年度《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的科技人员,将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以推进我省或当地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围绕产业链(或已有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依托龙头企业,建立技术服务团队。科技特派员均可牵头组建团队科技特派员,团队可以由多学科或多单位人员组成,成员可吸纳非科技特派员参加。

  (三)法人科技特派员。利用本单位的人才、项目、成果等优势,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法人单位。


申报时间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22日

申报流程

  1.选认对象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系统》(http://ktp.fj12396.com)注册。服务多地的,需要在系统中工作经费申请加以明确。

  2.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选认对象资质等,在线提交设区市科技局。

  3.设区市科技局在设区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审定选认对象并在线提交省科技厅。

  4.设区市科技局根据选认对象在系统中申请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金额,按县(区、市)归总申请,并将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5.设区市科技局审定选认对象后,形成设区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选认文件,电子版、盖章版于10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备案。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0591-87869618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0591-88030890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0592-2021871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0596-7092576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0595-22579361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0598-8590650

  莆田市科学技术局 0594-2653932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0599-8834033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0597-3220923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0593-2832930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0591-2434983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91-8730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