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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厦门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9-06-14 浏览量:5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6-14/2019-07-1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以下专项资金资助之一:

       (一)一等资助: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二)二等资助: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留学人员应满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2.申请单位须为在厦门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带头人是留学人员,其在企业所占股份不低于30%,并担任高层管理职务;

  4.企业研究、开发的产品或技术应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5.具有较高素质的创业团队,高技能人才、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50%以上(含);

  6.留学人员须取得经认定的留学人员身份,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留学人员如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可不在企业缴纳社保);

  7.申请企业已正式运营6个月以上,60个月以内,已投入的运营费用(不含租金、装修、人员工资)不低于20万元。企业正式员工5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8.申请人和申报单位成立以来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请不同等级资助的条件:

  1.一等资助:满足“(一)基本条件”,同时需达到以下要求: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不低于5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二等资助:满足“(一)基本条件”。


申报材料

  1.《留学人员企业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网上填报);

  2.留学人员已取得的身份证明或来厦工作证;

  3.留学人员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职务、最高学历学位等;

  4.企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5.最近一期员工社保缴交清单,留学人员如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还需提供留学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的最近一期社保缴交清单;

  6.员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职称证书、高技能人才证书等;

  7.企业创办以来已购置设备、仪器等清单(详见附件2)及发票;

  8.公司上年度(不足一年的自企业创办以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企业基本信息概况(不超过1000字,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发展情况,主营业务等);

  10.留学人员股份占比材料,如公司章程等;

  11.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相关材料,如银行回单或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等(申请一等资助需提供);

  12.专利、著作权等证书或者知识产权承诺书(申请一等资助需提供)。


申报时间

       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7月10日

申报流程

       (一)受理程序: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公示—下达资助文件;

       (二)申报操作: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陆厦门市科技局网站在线申报系统(http://222.76.242.166:8022/index.htm?subType=zckj)-法人通行证-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进行申报。所有材料扫描上传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咨询电话:2032205,202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