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发布时间:2017-02-20 浏览量:1164 收藏
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在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6〕83号)遴选标准的基础上,还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2.应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
3.应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高成长、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4.2019年新增遴选的企业,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科技人员占比、资产负债率等以2018年数据为准;近3年是指2016至2018年,如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
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3月8日
1.2019年新增遴选的,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已入库企业无需再填报。
2、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发改(科技)、工信、财政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工作部署,遴选确定推荐培育名单(名单应含当地挂钩责任领导)。
3、培育名单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报送市科技局。
4、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对各县(市)区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遴选,报市政府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经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并予发文公布,享受培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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