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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大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现公开面向社会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三)具有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专家学者应深悉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企业家应在成都市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相关要求
(一)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工作内容参阅《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附件1)。
(二)相关填报要求请参阅《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附件2)。
(三)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的营商环境观察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聘并公示。
(四)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edwinyuyi@sina.com邮箱。(联系人: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黄强,联系电话:61886165、13350086112;余弋,联系电话:61885586、15810644512)
附件:
1.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
2.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观察员报名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