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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浏览量:22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2-29/2021-02-24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推动本区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和《虹口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虹府规〔20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在虹口区依法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本区申报2021年度第一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应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关于项目支持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作安排

  1.辅导培训。2月8日下午14:00,在上海北外滩航运服务中心2楼报告厅(地址:虹口区霍山路150号),召开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会。请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一并参加培训会(参与者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2.正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区发展改革委报送齐全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至hkfgwcyk@126.com,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月24日。

  3.区级评审。3月上旬,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区级专家评审,具体另行通知。

  4.转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


  附件:

  1.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0〕1号)

  2.《虹口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虹府规〔2019〕1号)



  虹口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9日


  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1405室(虹口区发展改革委)

  电子邮箱:hkfgwcyk@126.com

  联系人:王雨佳 2565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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