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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厦门市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量:148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9-11/2019-11-22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厦门市品牌评价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厦门市质量奖的通知

 

各有关组织:

  为实施以质量奖为载体、卓越绩效模式推广为重点的质量管理进步工程,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不断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厦门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厦府(2015)26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厦门市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可向厦门市品牌评价办公室(简称市品牌评价办,设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


  二、申报范围

  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公共服务三年以上、取得卓越绩效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已获厦门市质量奖的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中报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2.企业产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4.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厦门市质量奖:(1)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2)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近三年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存在严重不合格或质量事故的情况;

  (4)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需认真阅读《第五届厦门市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1,可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 https: //scjg.xm. gov.cn/)中的填报说明,签订组织承诺书,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并附如下证实性材料:

  1.组织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

  2.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3.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相关行业认证证书复印件;

  4.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复印件(制造业包括3C证书、生产许可证等;服务业包括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资格证书等);

  5.近三年(2016~2018)国、地税纳税记录复印件(通过税务局网站系统自行打印缴税记录);

  6.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7.组织技术、服务能力水平相关佐证材料(制造业提供技术中心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新产品证书、博士后流动站等相关证实性材料;服务业提供主管部门或评定组织对组织服务质量水平评定的相关资料);

  8.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情况证书复印件;

  9.近三年(2016~201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三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即可);

  10.产品/服务技术指标佐证材料(制造业提供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证书复印件、标准首页、产品检测报告等;服务业提供服务质量指标证实性资料等);
11.有效期内的自主研发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清单及证书复印件;
12.组织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制修订的佐证材料(含标准正式文本);
13.子公司或分公司与母公司关系佐证材料(登陆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投资人信息并进行截图用于证明企业子母关系);
14.组织信用信息佐证材料(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组织信用信息截图以及其他第三方信用评级证实性材料);15.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16.申报组织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如市场占有率数据调查分析报告、顾客满意度调查测评报告等)除了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还需提供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以及视频介绍。组织概述限在3000字以内,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79-2012)相关要素顺序提供。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定标准及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对组织的评价分过程(第4.1-4.6类目)结果(第4.7类目)两大方面,并用方法、展开、学习、整合四个要素逐条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6万字数。
视频介绍控制在5~10分钟,主要介绍申报组织的发展历程、主要产品(服务)、管理特色、经营结果、获得的主要荣誉等基本情况。提交的视频格式必须为MPG格式(光盘表面注明组织名称)。提交的宣传视频应该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无杂音,光盘及包装盒的质量要好,防止邮寄中磨损,且便于长久储存。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书面一式五份,电子版(内容要求为word版本)光盘一份,视频介绍光盘(DVD光盘)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厦门市质量奖评定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组织自愿提出申报,不向组织收取费用;
2.申报组织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申报组织自2016年以来出现主营业务亏损的不得参与申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3.“企业产品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企业(组织)对品牌知识产权具有自我拥有、自我控制和自我决策的权力,同时能对品牌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进行自主支配和决策。
4.申报表中属于本行业需填报的所有项目均要求完整填报,原则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请注明原因。
5.请将与本组织申报厦门市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填入附件2,另页一同上报。


四、评审标准
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厦门市质量奖是我市最高质量荣誉,是我市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厦门市质量奖评定工作、全面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有助于推动国际领先的质量经营模式在组织的广泛运用,增强组织管理水平、应对风险能力和竞争实力。因此,各相关组织领导要充分重视厦门市质量奖争创工作,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制定计划,有序推进。争创厦门市质量奖、积极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一项系统工程,申报组织要树立全局意识、质量意识。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系统分析本组织与行业标杆存在的差距,抓住要点、明确目标,全员参与。

  3.严格审查,按时上报。各申报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厦门市质量奖评定有关纪律,维护厦门市质量奖申报及评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后上报市品牌评价办,确保数据准确,材料属实。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组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厦门市质量奖评定工作名义的任何收费行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品牌评价办反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厦门市品牌评价办公室(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廖博超,电话:2699884,电子邮箱: liaobc@xmzjgov.cn,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609室,邮编:361004

 

厦门市品牌评价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