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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量:140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22/2019-09-20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19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7〕44号),现启动2019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通过备案(组建)一年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可申请确认。

  (二)申请确认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应在1亿元以上;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科研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

  (三)重点实验室要建立专项核算体系,近三年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支出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主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及以上,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疾病诊疗指南),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四)科研团队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且成果转化经验丰富,固定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企业可为从事专业技术研发5年以上且现年薪30万元及以上人员)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少于10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或为企业技术总监,在本行业或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近三年应承担国家项目(依托单位为民营企业的放宽至省级以上项目),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五)重点实验室积极开展对外开放共享服务,近三年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不少于10家单位或100批次;承办行业研讨或学术会议1次以上;制订健全的规章制度,积极为产业技术和学科发展服务,可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六)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陆厦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已申报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用原账户登陆(第一次申报的单位须进行注册)。

  厦门市科技局网站(http://sti.xm.gov.cn):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公共服务-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

  三、申报材料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确认申请材料(附件1)

  四、确认程序

  申报与审核—现场考察与专家评审—局办公会研究、公示—行文确认

  五、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先备案(组建)再确认,备案(组建)一年以上可申请确认。本次申报主要开展2018年及以前组建的重点实验室确认工作。

  2.申报单位须在可申请确认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中(详见附件2)。

  六、受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

  业务咨询电话: 2053928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2935652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2日

政策依据

2017-06-30
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