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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厦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浏览量:13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06/2019-06-16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厦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提升我市整体医疗卫生水平,打造特色临床专科,错位发展,做强做大优势科室,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厦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紧密围绕影响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疾病,以支持临床应用研究为主,开展防诊治一体化研究,争取在一些关键领域、重大技术有新突破。

  二、申报主体

  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独立科室。项目申报科室应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科室是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点专科、领先学科;

  2.申报科室进入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福建省各学科前三名(含第三名)或中医类须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或学科带头人为中华医学会全国委员、专业组全国组长、副组长及省级分会的主委、副主委;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职医务人员,实际主持科研工作,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报科室近三年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面上项目2项、省级或市级科研项目3项以上。

  申报科室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其中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是市政府重点引进、建设的新医院,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第3、4点即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申报表;

  2.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4.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5.与项目申报相关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说明及资助方式

  重点项目以独立科室为主体申报,每个项目设置3-4个子课题,其他科室可以参与子课题的研究。

  项目执行期三年,资助资金150万元,各医疗卫生机构按2:1配套。资助资金分二次拨付,首期拨付60%,验收合格后拨付40%。

  六、申报程序

  登录厦门市科技局网站(sti.xm.gov.cn),点击“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公共服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和验收”—“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应申报表(申报表样本可以从“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登录页面下载作为草稿之用);在申报表“附件”中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填报无误后,点击“网上申请”提交。

  通过审核的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顺序编辑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盖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交。

  七、申报受理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1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局分中心(植物园西门斜对面)

  业务咨询:蒋海洋 2051656

  受理咨询:叶维汝 2025352(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接收)

  八、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对所有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2.重点项目按年度进行考核,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考核指标(见附件2)设定项目总体目标、年度考核指标。

  3.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信用联合惩戒记录。

  4.同一个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市科技计划、市卫计委、省科技厅等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所在科室3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项目所在科室申报项目:

  (1)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2)近3年有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3)项目申请人已有1项在研且担任负责人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4)近5年被列入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记录的。

  6.市科技局未委托或指定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申报文件。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