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业投资奖励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工业投资奖励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厦府办(2018)87号)及《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固投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沧经(2018)39号),我局将于3月26日开始受理2018年工业投资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0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2018年工业投资奖励条件如下:
1.奖励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
2.企业2018年纳入海沧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以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2018年1-12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即206-1或H206-1表)中“本年完成投资”数据认定。
3.单家企业在海沧区如有多个工业投资项目,其各个项目2018年度完成的投资额可累加计算,作为该企业2018年纳入海沧区的统计投资额。
4.单家企业在海沧区获得的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5.企业不属于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申报材料
1.工业投资奖励申请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
2.企业2018年1-12月期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一式2份(即206-1或H206-1表,须由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直接导出、打印,并在提交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3.工业固投奖励收据原件一式1份,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材料提交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大楼三楼1316室,联系人:卓然,联系电话:6897097,18206086566
2.如采用快递材料方式,请使用EMS
附件:1.厦门市2018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申请表
2.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工业投资奖励审核兑现
的通知(厦经信投资(2019)93号)
3.关于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厦府 办〔2018〕87号)
4.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固投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沧经(2018)39号)
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