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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8-11-01 关注 

关于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办现启动任务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的690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详见附件1)的验收工作。现将验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调度阶段(2018年11月1日-30日)

  基金办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发布验收工作通知,请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如验收项目确实存在需延期等变更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在2018年11月30日前提交变更申请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二、验收项目工作组织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9年2月28日)

  网上填报材料: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项目负责人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填写提交验收材料。基金办将在市基金网站对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公告。

  依托单位组织验收:依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验收等工作,并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及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在验收综合意见中对验收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分为优、良、中、差,评价为优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本次验收数量的10%(详见附件2)。向基金办提交验收综合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17:00。

  集中会议验收:为更好的遴选优秀项目成果,促进基金项目成果价值利用,并加强对延期项目的督导,基金办将对部分项目安排集中会议验收。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依托单位推荐项目、项目负责人自荐项目、基金办抽查项目及延期至2018年12月的项目等。请依托单位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参加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名单反馈至bjnsfys@126.com邮箱。参加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应在2019年1月13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基金办拟于2019年1月14-25日进行集中会议验收。

  接收纸质材料:完成上述工作后,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下载打印验收材料,一式一份(联合基金项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依托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基金办,接收材料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9:00至2019年2月28日17:00。基金办拟随机抽取部分依托单位作为试点,相关依托单位科研处需总结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验收总结报告与验收材料一并提交。

  三、验收项目结论出具阶段(2019年3月1日-31日)

  基金办在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后,于2019年3月31日前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并统一反馈依托单位。基金办将对本次项目验收情况在市基金网站予以公告。

  请各依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中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将记入市基金信用管理档案。

  联系人:李韶庭 孙萌

  联系电话:66155235 66159377

  联合基金联系人:郭凤桐 任倩

  联系电话:66154813 66158607

  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5 58858689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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