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附件4)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208年高新技术企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管理部门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为市科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申报受理时间
省科技厅高企评审工作共2批次,对应2批次要求,珠海市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
企业需在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以下简称“省网办平台”
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
企业在“省网力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递交书面资料段时间排详见“珠海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安排(附件1)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区做好企业中报宣传发动工作。为完成好2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区(功能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发动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
(二)各区协助完成申报企业现场核查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对企业认定申报村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做好辖区内所有中报企业的实地核实工作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实意见表”(省通知的附件5),并在各区预审的日期前汇总(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申报企业尽快完成中报平台注册工作。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和“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重新认定的企业,须在“省网办平台”完成注册。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选择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市科工信局结合有关资料审核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有已有的用户密码登陆
2.“省网办平台”注册。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以”单位注册”为类型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注册号(“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后获取,长度为19或22位)等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一致(注册指引见省通知的附件1)
3.“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一致。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须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组织机构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每个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已在原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直接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注册指引见省通知的附件2)
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市科工信局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注意事项见省通知的附件3)
4.绑定帐号。企业登陆“省阳光政务平台”后在“个人账号管理”页面,按照操作提示,将本账号与在省网办平台上的帐号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申请高企认定(帐号绑定操作指引见省通知的附件4)
5.在上述3个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时请直接选择“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作为注册机构(或主管单位)。以往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更新相关单位信息即可
(四)高企更名手续的办理。2012年通过高企认定或2015年通过高企复审的企业,资格到今年终止,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按要求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步骤1:更名企业请登录“国家高企网,在“企业信息注册中“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完成
步骤2:完成“国家高企网名称变更申请后,需同步修改“省政务平台”上企业信息,在“系统管理-单位变更-申请单位名称变更”菜单下完成名称变更申请。
注:申报期间避免发生名称变更
(五)“国家高企网”与“有阳光政务平台”、“省网办平台”关联性说明。企业只在“省网办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但务必保证申请资料中企业名称位注册码与“国家企网及“省阳光政务平台”保持一致。企业如为有效期内高企或为高企培育库企业,须按要求及时在省政务平台填写“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如系统开通了还是无法填报,请先检查是否填报2017年运行情况登记表,完成后才能填报高企认定
(六)“国家高企网”、“省阳光政务平台”“有网办平台”密码找回。企业丢失以上系统账号密码需申请找回主要流程:企业丢失以上系统账号密码需申请找回主要流程:企业提出“国家高企网”、“省阳光政务平台”账号密码找回申请,申请书写明企业名称、申请原因、联系人及联系手机、联系邮箱,盖公章发电子版或传真至2155011。具体请联系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七)中报企业完成中报材料。各申报企业请根据国家修订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6)以及省科技厅申报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网络申报工作
(八)书面材料提交。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带有水印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文档,并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其中:正本报送省科技厅,副本我市存档)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必须保证网上申报资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装订可参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总目录(参考模板)》(附件3)
1.书脊印明“XX公司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的技术领域
2.在右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
3、两份申报材料中至少要1份正本(必须提供研究开发费用及高新技朮产品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其他附件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九)高企认定相关资讯查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与申报材料下载请查阅市科工信局网站:网上办事-专项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栏目(http://www.zhkgmx.gov.cn/wsbs/zxfw/rdz1/)
(十)其他事项。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请向各区联系人、市科工信局主管科室和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查询(附件2)。
四、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珠海市科工信局高新科 李崧2251010
五、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联系人与电话
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栋A101)。联系人:张娜2155019、林国聪215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