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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国家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量:1483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财政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4-12/2021-05-08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重点企业的申报请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 年第3号)中的重点企业标准。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18日前完成材料上报及寄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息管理应用”(http://whmy. mofcom. gov. cn  以下简称系统) ,从系统下载《文化贸易操作指引》,按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申报表格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商务部服贸司 孙笑 苗杨

  电话:010一65197352,65197361

  传真:010一65197926

  电子邮箱:51001519@qq· com

  中央宣传部文改办 魏诗林

  电话:010一83084397

  传真:010一83083239

  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李泽轩

  电话:010一59881575

  传真:010一59881406

  电子邮箱:trade@chinaculture.org

  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 刘芳

  电话:010一86091206

  传真:010一68098726

  电子邮箱:liufang@nrta. gov.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