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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深圳市人民政府机器人基础研究中心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表于:2018-03-14 关注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深圳市人民政府机器人基础研究中心项目(以下简称“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工作,现征集2019年度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指南建议。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深圳市人民政府机器人基础研究中心项目(以下简称“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工作,现征集2019年度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指南建议。

2019年度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应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需求,针对深圳市机器人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围绕机器人基础零部件、基础软件,机器人共性支撑技术,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领域,凝练研究意义突出、技术创新性强、应用目标明确的研究方向。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设“集成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要求

1. 集成项目

(1)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成项目的要求进行建议。集成项目遵循有限目标和集成升华的原则,必须聚焦产业重大需求和国际前沿问题,集中优势力量,实现跨越发展,使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处于国际前列或领先。集成项目的资助强度约为1000-1500万元/项。

(2)集成项目可设置不超过5个课题,课题内容要体现项目的整体性和关联性,体现协同创新与目标聚焦。

(3)集成项目成果应包括应用展示平台,具备突出的显示度。

2. 重点项目

(1)请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对于科学问题的概括口径及范围合理,避免提出的研究方向过细或过于宽泛。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

(2)指南建议应避免与近几年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已支持内容雷同。

3. 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指南建议需通过建议单位统一报送。由于2019年本项目预算经费及计划资助项目数量限制,实行限额推荐指南建议的方式。

(1)对于集成项目,深圳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项。

(2)对于重点项目,深圳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限报3项;深圳市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限报2项;


二、报送要求

1.指南建议由建议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递交项目指南建议,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作为附件材料;

3.指南建议公函盖章扫描件、汇总清单盖章扫描件、指南建议表电子版,请各建议单位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以“2019年NSFC-深圳机器人项目+单位名称”命名,于2018年4月13日18:00之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8年4月20日18:00前报送(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至深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机器人基础研究中心。

联系人:葛龙, 电话:0755-86707104

王岳祥,电话:0755-86707141

E-mail:szjqrzx@szicc.net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一期4栋603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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