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厦门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外籍)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外籍)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外籍)人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受聘(邀)在我市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突出贡献的优秀外籍人才。
(二)表彰名额
全市杰出(外籍)人才表彰名额4名,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对象参评。
二、评选条件
推荐参评的外籍人才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征信记录,在厦持续工作两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旅游会展、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都市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二)为企业技术进步提出重要建议,传授新工艺、新配方、新方法,解决技术和管理等关键问题,或者填补国内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关键技术,为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或管理等作出突出贡献;
(四)积极为我市培养人才,向我市捐赠具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中作出突出贡献;
(五)在其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1), 填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外籍人才的一贯表现和来厦工作以来的重点事迹,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贴上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附电子版);
2.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材料较多,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3.《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4.《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情况表》(附件3),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5. 护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复印件。
所有推荐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并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7份,其余材料一式2份。区属单位的《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应经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区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电子版材请发至邮箱chend@xmspk.com,邮件主题以“单位名称-专家姓名-2019杰出外籍人才”命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丹(2519185)、魏云(2021855)
联系地址:厦门市曾厝垵软件园一期创新大厦A区一楼市外国人才服务站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我局将按规定联合市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工作,初评结果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评定后,报市委、市政府确定。
(二)表彰:确定的表彰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授予“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荣誉并颁发证书。其他具体奖励办法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1.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2.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3.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公示情况表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