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闵行区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闵行区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及《关于修订《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的通知》(闵科委规发〔2019〕3号)要求,2020年闵行区研发机构申报工作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登记在闵行区的企业所属的技术开发机构;
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的比例不低于15%或40人以上;
3、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200万元);
4、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00万元),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或不低于300万元;
5、上年度纳税总额在16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或科技服务类在80万元以上)。
二、申报内容
1、《闵行区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网上生成);
2、研发机构建设汇报材料(此项材料重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单位概况、研发机构筹建情况,研发机构研发项目、中长期技术创新计划、人员与经费投入以及申请单位技术创新体系等情况);
3、相关附件材料(原件扫描并上传)
(1)证明企业、事业单位依法成立的注册登记证件(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营业执照,其他单位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银行帐号(三排章);
(2)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
(3)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的内容详见申请表中的“填表说明”,两份报告可以合二为一);
(4)近三年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近三年获得的国家与地方科学技术奖励(提供证书);
(5)近三年完成的技术标准工作(提供技术标准首页与前言)、商标(提供证书)、项目创新性及先进水平(提供项目查新报告和项目咨询报告);
(6)近三年承担国家、省部级或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提供项目书)、近三年产学研合作情况(提供合同及发票);
(7)企业上一年度的职工总数及研发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人员学历结构及其工作岗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用工合同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8)小巨人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申报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登记证明材料;
(9)研究开发设备相关佐证材料(300 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0 万元以上)(研究开发的设备清单列表及对应发票);
(10)由税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11)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12)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单位法人的信用查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需网上填写并上传,申报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发现造假,将被列入诚信档案,3 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闵行科创服务平台(http://kc.mhkj.gov.cn)”点击首页 “我要申报”,进行区级研发机构网上申报。
2、企业纳税地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
3、闵行区科委初审
4、专家网上评审
5、闵行区科委组织各委办局及专家会商
6、评审结果公布
7、被认定为当年区级研发机构的企业递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填报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5月22日;
五、闵行区科委创新指导科联系方式及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联系人:黄刚华 马晓军
电话:64986220 64986336
电子邮箱:huanggh@shmh.gov.cn
地址:莘西路376号206室
六、系统技术咨询:申报系统若出现问题,请联系刘明,电话13816070542。
附件1:闵行区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仅供参考,具体以网上申请表为准);
附件2:闵行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3:区级研发机构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