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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的通知

发表于:2019-10-25 关注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的通知

 

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根据我市相关扶持政策要求,凡举办面向全市或国内外的创新创业大赛,需经备案后才可向市科技局申请兑现补助资金,具体如下:

 

一、备案流程:

(一)主办或承办单位于大赛前3个及以上工作日向市科技局提交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见附件样表);

(二)市科技局视情在大赛举办期间进行现场核实;

(三)申请备案单位于大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大赛完成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市科技局审核后予以备案。

 

二、备案需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

1.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附件);

2.大赛通知材料,如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上发布的通知截图;

3.现场签到表,包括每场现场工作人员签到表和参赛单位的签到表;

4.宣传材料,包括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上的报道;

5.大赛总结材料,包括大赛情况总结、重点/亮点介绍、比赛照片等内容。

 

三、注意事项:

1.已经市人社局、各区政府、厦门市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备案的创新创业大赛无需再向市科技局重复备案;

2.备案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需按时提交,无法提供完整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备案。

3.备案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备案无效。

 

四、联系方式和地址: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江斌 2035277,黄睿璠  2032205;

2.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技局1101。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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