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发布时间:2019-10-15 浏览量:17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15/2019-11-1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产品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我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初级产品中,评定“2019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19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及申报产品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品牌可适当降低销售额标准的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2019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附件1)或《2019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报书格式可从福建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附件3),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审查通过的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与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件以及电子文档于2019年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到省农业农村厅或省林业局或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初评,按照附件5名额推荐名单,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品评办,由省品评办汇总进行统一公示、评审。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单位: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罗维禄

  联系电话:0591-87878202

  Email:873695908@qq.com

  省林业局:

  联系单位:福建省林业局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 伍清亮

  联系电话: 0591-88608099

  Email:lytcyc@126.com

  省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与质量监督处

  联系人:于槚槚

  联系电话:0591-87873731

  Email:fjfqs@163.com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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