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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量:206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4-10/2018-04-1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经信服务函〔2018〕53号

  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制造业加快服务化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设计水平,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根据《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厦经信服务〔2015〕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及复核条件

  (一)申报认定工业设计中心的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

  (二)复核条件:2014年、2016年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已升格为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不参与本次复核)。

 

  二、认定及复核要求

  (一)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

  (二)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坚持“强制复核”原则,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撤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

  (二)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4月10日8:00-4月11日17:30。

  (三)网上申报程序:单位统一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市网站(http://www.xm.fjbs.gov.cn)进行帐号注册,然后点击“我要办--部门服务--市经信局”选择所要申报的事项进行申报即可,申报材料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上传。

  (四)纸质材料: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后,企业可准备纸质材料一份(正本),按顺序装订成册,在书脊处注明申报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待现场核察时交专家组。

 

  四、认定及复核程序

  网上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局内评审→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2018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对2014年、2016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出复核评价结论。

 

  五、联系方式

  (一)网站申报联系人:苏青阳 电话:7703849

  (二)项目联系人:唐 娟 电话:2896746

  附件:

  1. 申报材料清单

  2. 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请表

  3. 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4. 厦门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厦经信服〔2015〕310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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