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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8-11-20 关注 

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226号)精神,为持续摸清我国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深入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与开放共享。市科技局组织开展我市2018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我市科技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为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见附件1)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见附件2)。

 

二、调查内容

1. 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主要包括法人单位资源概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科学数据库及科技资源库(馆)建设运行情况。

2.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调查。主要包括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建设和利用情况。

3. 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4.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即2017年度。

 

三、填报说明

1. 法人单位科技资源概况、科学数据库、科技资源库(馆)信息。通过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http://www.escience.org.cn)-“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见本通知。操作方法和流程说明见系统管理员首页“公共信息-文件下载-用户手册-第三章”。

2. 法人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通过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 nrii.org.cn)进行填报。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3。操作方法和流程说明见系统管理员首页“资料下载-用户手册”。

3.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通过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http://www.escience.org.cn)-“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直接发放。操作方法和流程说明见系统管理员首页“公共信息-文件下载-用户手册-第四章”。

4. 往年上报的内容已存在系统中,只需采集新增和修改的信息。

5. 两个平台采集的信息有部分重复,如科研仪器信息等。重复部分应保持一致。

6. 单位完成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需操作上报并打印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信息汇总表(参考用户手册)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1月27日前报送科技局主楼506(虎园路2号)。

 

五、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庄哲耕 0592-2051610 18760445874

有关填报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及时准确填报调查信息。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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