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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量:110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6-21/2018-06-3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2018年(第21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应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 5035-2018)有关规定(见附件3),并按照标准要求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建设局负责初审推荐。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和电子文件。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顺序装订(见附件4)。

  (二)时间安排及受理部门

  1. 咨询解答及指导阶段:5月28日-6月20日工作日。

  2. 申请材料受理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受理。

  建筑业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市建设与管理局总工办,其余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


  三、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余晓燕 电话 2896745

  汤海婴 电话 289682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8室

  (二)市建设与管理局总工办

  联系人:杨佳悦 电话 8122660

  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楼1501室


  附件:

  1.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技术〔2016〕487号)

  2. 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3. 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3502/Z 5035-2018)

  4.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25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