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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7年厦门市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兑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量:177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1-15/2018-01-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17年厦门市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兑现的通知


  各市级众创空间: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5〕277号)要求,我局现启动2017年度市级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厦门市科技局已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一)承诺书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政策兑现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运营补助

  2017年前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需提供组织团队参加“白鹭之星”创新创业大赛证明资料。2017年认定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奖励

  1、创业团队入驻众创空间协议复印件;

  2、创业项目获得融资的,提交融资协议和资金到账证明;

  3、创业项目或团队注册企业的,提交注册证照;

  (四)公共软件、设备补助

  1、2017年购置的公共软件、公共设备清单(包含名称、型号、用途、购置时间、购置金额);

  2、购置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五)宽带、数据中心补助

  2017年宽带、数据中心年费缴交的发票复印件。

  (六)创新创业大赛补助

  1、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的资料(包含活动通知、议程、签到表、大赛成果、现场照片、媒体报道);

  2、参赛企业名单(包含企业名称、参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依次胶装成册,一式1份,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次提供完整,不接受补充修改。

  2、请准备好相关发票原件以便核验。

  3、我局将委托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和监督。

  4、未参加年度统计的众创空间(2017年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除外),本次不予政策兑现。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截止2018年1月31日

  地 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局大楼3楼306室

  联 系 人:潘丽羡、郑佳超

  咨询电话:2031315、2027808

  监督电话:2032205、2020373


  附件:《承诺书》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15日


政策依据

2019-01-15
厦门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