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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及重大新药创制等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4 浏览量:177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7-08-04/2017-08-11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通知原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及重大新药创制等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13号)、《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7〕32号)和《关于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国卫科传专项管办〔2017〕1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按以下所列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预申报书网上提交科技厅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7:00。

  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填报受理时间是:一轮申报课题申报书网上提交科技厅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17:00,两轮申报课题第一轮预申报书网上提交科技厅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7:00。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承担项目所属的专业管理机构。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一)“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104402、68104423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周林平;联系电话:0591-87881102。

  (二)“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010-68340361、88377340

  科技厅对口处室:高新处;联系人:黄绍才;联系电话:0591-87881286。

  (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10-58884891、58884888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陈昭君;联系电话:0591-87868019。

  (四)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10-88312265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喻燕萍;联系电话:0591-87883255。

  (五)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10-52325622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陈昭君;联系电话:0591-87868019。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13号)

  2.《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

  课题申报的通知》(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7〕32号)

  3.《关于组织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国卫科传专项管办〔2017〕19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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