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量:164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9-10/2018-10-1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在厦门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经获得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除外),同等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领军企业优先入围。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主管并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60%以上;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二)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含10件),其中发明专利2件以上(含2件)。

  (三)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

  (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近三年没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申报年度前三年经济效益保持良好。


  三、 申报程序

  (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入厦门市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系统(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注册→ 登录 → 市试点企业申报。本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界面可下载,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附件提交(申请前请加入QQ群:厦门市试点企业咨询群, 857276929)。

  (二)我局将根据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得分情况,择优确定入选企业名单。

  (三)对入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试点企业名单,网上公示。

  (四)发文公布结果,颁发“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牌匾,并按《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扶持,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

  (五)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12日。


  四、 申报初审通过后须提交的材料

  (一)《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未授权的用受理通知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复印件。

  (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明确研发及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五)主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介绍。

  (六)签订的贯标工作合同书或认证通过证书。

  (七)专利奖证书复印件、纠纷处理证明复印件及专利数据库运行页面。

  (八)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在线提交,详见网上申报系统。

  (九)将《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XXXX公司)发送到以下指定QQ邮箱。

  联系人:王 婷  联系电话:5077902

  汤红军  联系电话:5077981

  邮 箱:3352843637@qq.com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1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