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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量:15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9-17/2018-10-10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产品认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101号)和《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8〕5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小微企业自主创新,提高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解决小微企业规模小、资源不足,缺乏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问题,减少企业用人成本,鼓励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将对托管服务费予以补贴,具体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

  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 补贴条件

  1. 正常经营且运营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2. 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机构;

  3. 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或3件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4. 能够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投入和物质保障。


  三、 托管内容

  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指除专利代理外的知识产权事务,包括:

  1. 专利申请管控服务,包括专利挖掘、专利申请预检索、专利技术交底书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品质管控、专利申请流程期限管理、代缴专利年费等;

  2. 专利运营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合同文本把控、专利著录事项变更、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等;

  3.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和品牌宣传等。


  四、 补贴标准

  对购买相关服务的小微企业,按服务费用的60%予以资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00元。


  五、 补贴申报流程

  1、 受理 企业提交材料;

  2、 审核 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3、 公示 根据审核结果,公示最终补贴金额;

  4、 下达 行文通知入围企业领取托管费用补贴。


  六、 补贴申报材料

  1. 《厦门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申报表》;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授权托管合同复印件;

  4. 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发票复印件。


  七、 其它事项

  1、 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时间为企业在2017年6月29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与服务机构签定合同并开具托管费用发票;

  2、 签约的服务机构需是在厦门市依法设立1年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营业务包含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2人以上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较丰富的知识产权服务经验,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备。

  3、 发票或合同上需有体现“知识产权托管”或本通知中第三条托管内容相关项目;

  4、 托管补贴费用按本通知中第三条托管内容相关项目所产生的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折算,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00元;

  5、 申报材料2018年10月8日前提交或以快递方式(建议采用EMS)报送到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收件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侧1302室,李叶剑收,联系电话:0592-5115185。(申报前请加入qq群: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204353523 ) 。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 9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18-11-13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发放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费用补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