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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6月2日至7月8日南沙区集中隔离场所涉及政府指令关停商户拟补助情况的公示(第三次)

发表于:2021-11-23 关注 

  关于2021年6月2日至7月8日南沙区集中隔离场所涉及政府指令关停商户拟补助情况的公示(第三次)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对本轮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涉及政府指令关停商户补助工作的通知》(穗商务函〔2021〕52号)要求,区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并在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3日对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对23家关停商户补助资金发放的意见。现对8家关停商户的情况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6日。

  如对资金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南沙区商务局反映(地址:南沙区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10楼,联系电话:020-84986694)。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拟补助名单不是最终补助发放计划,具体发放计划以区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南沙区商务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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